来源:资产财务部 发布时间:2022年05月24日 浏览次数: 792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打击假冒国企专项行动方案,结合二局项治理工作安排,专项行动重点打击以下情形,现发布公告如下:
通过伪造公司注册申请书、股权交易协议、企业公章、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签名及身份证等材料将国有企业注册为股东的组织或个人;为注册假冒国企提供中介等服务或便利,牟取不当经济利益的组织和或个人;与国有企业没有股权关系,但对外虚假宣传为国有企业,误导社会公众的行为;其他与假冒国企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
请全体职工积极对假冒国企相关行为、为假冒国企提供服务的黑中介信息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591-38261215 举报邮箱:yjejjw@163.com
局研发中心A楼一层将设置举报信箱(5月24日-6月30日)。